呂忠梅: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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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方向】 | |||||
環境資源法 經濟法 | |||||
【學術成果】 | |||||
主持國家哲學社會科學基金重大項目、教育部哲學社會科學重大項目等國家級、部省級科研項目近30項,主持國際國内合作科研項目20餘項,發表科研成果近600萬字。其主要著作有:《經濟法的法學與法經濟學分析》、《環境法的新視野》、《溝通與協調之途——論公民環境權的民法保護》等20部,在《中國社會科學》、《求是》、《法學研究》、《中國法學》、《中國環境科學》、《法商研究》、《法律科學》、《中外法學》等刊物上發表論文200餘篇,多篇文章被人大複印資料和高校文科學報以及中國社會科學文摘轉載;任《環境資源法論叢》主編、《環境法之樹文叢》主編;主編司法部、教育部統編教材、規劃教材10餘部;主編法官培訓教材系列12部,法律實務參考10餘部。馬克思主義理論研究和建設工程第三批重點教材《環境與資源保護法學》首席專家。主持多個國家和地方立法項目,提出法律議案20餘件,其中10件已經成為新制定法律或修訂法律的内容,為國家和地方立法做出了積極貢獻。擔任國家社科基金、教育部人文社科項目、國家“千人計劃”項目、博士後基金資助項目評審專家;中共中央組織部、宣傳部、教育部、司法部、中國法學會共同舉辦的“百名法學家,百場報告會”主講人。 | |||||
【學術經曆】 | |||||
1990年任講師、1993年任副教授、1996年任教授;現為中南财經政法大學法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華中科技大學法學院博士生導師;國家法官學院兼職教授;湖北省社會主義學院兼職教授。曾任中國海洋大學法學院兼職教授、武漢大學法學院兼職教授、華中科技大學法學院兼職教授、雲南林業大學法學院教職教授。 主要學術職務: 全國普通高等院校人文社科基地——武漢大學環境法研究所學科帶頭人、教育部人文社科基地——環境資源法學術委員會委員; 中國法學會環境資源法研究會副會長 中國法學會經濟法研究會常務理事 中國行為法學會常務理事、中國行為法學會立法行為研究分會副會長 中國科協環境法研究會副會長 中國科技法學會理事、湖北省科技研究會副會長 湖北省環境資源法研究會會長 湖北省經團聯執行副主席、 湖北省行政法研究會副會長 湖北省社科聯理事、湖北省經濟法研究會理事 | |||||
【主要榮譽】 | |||||
1993年被評為湖北省重點學科帶頭人 1995年被評為湖北省有突出貢獻的中青年專家 1999年獲國務院特殊津貼 2000年被評為湖北省跨世紀學術帶頭人 2002年榮膺第三屆中國“十大中青年法學家”稱号 2004年當選2003年度全國海内外有影響力的“十大女傑”之一 2005年入選“中國法學名家”。 2009年被評為“2008中國傑出人文社會科學家” 曾獲得司法部、教育部優秀教材一、二等獎,司法部優秀科研成果獎、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優秀成果獎、湖北省人民政府哲學社會科學優秀成果獎、湖北省科技進步獎、湖北省發展研究獎、湖北省重大調研成果獎等省部級以上獎勵30餘項。 | |||||
【社會兼職】 | |||||
第十屆、第十一屆全國人大代表、第十二屆全國人大代表 中國農工民主黨中央委員會常務委員、農工黨湖北省委主委 湖北省政協副主席 中共湖北省委決策支持顧問 湖北省人民政府咨詢委員會委員 最高人民法院特約監督員 |